学工处是学校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管理服务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1.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制定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,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2.负责制定落实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总体规划,负责辅导员队伍的教育、培训、管理与考核。
3.负责全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,组织和管理全校重大学生活动,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安全稳定、学风建设、综合测评、评优表彰、违纪处理等工作。
4.负责全校学生社区育人的管理服务工作,组织开展公寓文化建设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寓的治安保卫、防火及安全工作。
5.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军训、国防教育、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,完成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6.负责规划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关注特殊群体,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7.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。落实资助育人政策,指导二级学院开展“奖、助、贷、勤、补、减、免”等各项资助工作。统筹管理使用政府、学校和社会各界扶困助学的各项基金。
8.负责统筹全校《新生入学教育》教学工作。
9.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